重修標準,農業部嚴打“注水肉”,記者13日獲悉,針對現行豬肉水分含量限定標準無法完全滿足肉品質量控制要求的情況,農業部將聯合多部門,重新修訂禽肉水分限量標準,并嚴打“注水肉”。
水分含量是豬肉品質的重要指標之一。2001年,原國家國內貿易局制定了《畜禽肉水分限量》(GB 18394-2001),國標規定:采用CSY-R肉類水分測定儀檢測牛肉、豬肉和雞肉的水分含量不得超過77%,羊肉的水分含量不得超過78%。
“標準太低了,有時明知這頭豬注水了,但沒辦法,人家符合國家標準。”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表示,有時即使生豬注水30公斤,依然檢測不出超標。因此,“修訂肉類水分標準很有必要。”
農業部在通告中也承認,雖然該標準對打擊“注水肉”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還是有些“不給力”——“一是不法屠宰企業或個人注水手段花樣百出,注水技術不斷更新,現行水分標準不能完全滿足肉品質量控制要求;二是畜禽肉水分限量檢測方法不適應新的變化。”
針對人大代表就修訂豬肉水分標準提出的建議,農業部回應稱,將組織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農業部屠宰技術中心)、中國肉類協會、中國畜牧獸醫學會及有關科研院所等單位,開展畜禽肉水分限量標準和檢測方法研究,待進一步復核驗證后,《畜禽肉水分限量標準》將提交全國畜禽屠宰加工標準委員會審議;另一方面,將組織開展生豬屠宰監管“掃雷行動”,嚴厲打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等各類屠宰違法行為,切實保障豬肉產品質量安全。
南方周末記者掌握的多份司法文書顯示,不法屠宰企業或個人為牟利,注水手段可謂五花八門——豬、牛待宰前,往其胃里強灌大量水,增加毛重;屠宰后往心臟里強注大量水,水分通過微細血管迅速擴散到肉體,增加凈重;將肉塊浸泡在水里,以水冒充肉的重量,使水錢變肉錢。
南方周末記者初步統計發現,一頭100公斤的豬,通常可注水十多公斤。根據畜肉是否注水,肉販子明碼標價,注水豬肉的價格甚至低于正常價30%以上。
“注水肉”并非只是簡單的欺詐,對人體健康也存在相當危害。
多數“注水肉”制造者的生產設備簡陋,產品極不衛生。南京市溧水區人民法院(2014)溧刑初字第225號判決書顯示,不法分子多次向活體牛內注入井水后宰殺。經鑒定,該井水的總大腸菌群、耐熱大腸菌群、臭和味、渾濁度、菌落總數都不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除水外,一種名為“沙丁胺醇”的藥液,也是不法屠宰戶的常用品。沙丁胺醇是一種β受體激動劑,常用作人類平喘藥物。待宰畜禽被注射了沙丁胺醇后,會拼命喝水。沙丁胺醇不僅會起到保水作用,還能提高“賣相”,使肉的顏色鮮亮。
事實上,沙丁胺醇是“瘦肉精”的一種。早在2002年,農業部公告第176號便將其列為養殖行業違禁藥物,禁止在畜禽養殖中添加。
“活灌會讓動物的胸腹腔受到壓迫,呼吸困難,造成其組織缺氧,肌體處于半窒息和自身中毒狀態,動物胃腸道的細菌通過血液循環進入肌肉。”中國畜產品加工研究會副會長、西南大學食品科學學院教授李洪軍表示,這樣的“注水肉”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