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立和完善獸藥抗生素殘留檢測制度的建議
據杭州市政協委員、九三學社社員黃美健反映:食品安全,是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急性、亞急性、或慢性危害。除了長期令百姓十分擔憂的農作物農藥殘留問題外,獸藥抗生素殘留問題,成為了新的讓百姓不放心的食品安全問題。
為治療、預防疾病和促進動物迅速生長等需要,養殖戶普遍存在不合理使用甚至濫用抗生素的情況,由此形成了畜禽產品抗生素殘留超標的安全隱患。“有抗食品”嚴重威脅人體健康,一些抗生素蓄積在動物組織中,殘留藥物可通過環境釋放蓄積到其他植物中,或通過畜禽產品直接蓄積于人體,總之,這些殘留藥物最終將以各種途徑匯集于人體。經常攝入低劑量的抗生素殘留物,會逐漸導致人體慢性中毒,各種器官發生病變,產生變態反應,體內正常菌群的耐藥性發生變化,免疫功能受到抑制等,遠期后果更為嚴重。
目前,我國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獸藥安全監督檢測制度,獸藥抗生素濫用現象難以制止。在獸藥抗生素殘留檢測技術、檢測制度和市場監督準入機制方面,有待于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為此建議:
一、統一監管機構。獸藥抗生素不僅涉及畜產品生產、加工、流通等領域,而且還涉及飼料、化工原料的生產、流通、經營等環節;同時,抗生素質量安全管理涉及的部門很多,有畜牧、技術監督、衛生、環保、工商、商務等多個職能部門。多頭管理容易形成管理真空,建議統一獸藥監管機構,并以此牽頭盡快建立和完善“有抗畜禽產品”的安全監督檢測網絡。
二、制定獸藥殘檢測標準。目前我國已有《動物源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但尚未有對獸藥殘留檢測的標準和方法。進入動物體內的抗生素種類繁多,卻沒有快速篩選和確認的方法,而獸藥殘留檢測設備價格昂貴,這些都制約了抗生素藥物殘留監測工作的全面開展。應盡快制定國家或行業標準,加大抗生素藥物殘留監測方法投入力度,爭取盡早研制出快速準確又簡便廉價的檢測方法,以滿足動物源性食品安全檢測的需要。
三、建立和完善“有抗畜禽產品”市場準入機制。有關部門要根據國家規定制定相關措施及標準,加強和拓寬對畜禽產品生產、加工及流通領域的現場監控,尤其是對縣級及鄉鎮畜禽產品市場的現場監控,筑起“有抗畜禽產品”進入市場的“防火墻”。要在畜禽類進貨、加工、銷售等各個環節,通過嚴格的安全監督檢測,把好企業市場準入關。
四、建立健全畜產品信息可追溯制度。畜牧信息檔案必須反映動物進圈、獸藥和飼料使用情況以及防疫消毒、隔離治療、休藥期、出欄、屠宰、檢疫檢驗、冷卻、銷售等原始數據,對沒有有效免疫標識的肉制品一律不準上市流通;出現問題的肉制品,將按標識號碼索查免疫檔案,并追究有關責任。實踐證明,在畜牧業中廣泛推廣信息可追溯制度對于提高我國畜產品質量和國際競爭力將起到重要作用。
五、加強對養殖戶的法制教育和技術培訓,指導他們提高對動物合理用藥等管理方面的知識。養殖戶使用的抗菌藥物產品必須是國家醫藥管理部門批準允許使用的品種,并嚴格按照標簽說明書使用,包括使用動物對象、適應癥、用法和用量、休藥期、棄奶期等。要加強對獸用抗生素處方藥管理。加強科普宣傳教育,做到科學合理用藥。
六、加大對違法的行為的處罰力度。嚴格執行休藥期產品不允許上市銷售等規定;嚴厲打擊制售禁用藥物的違法活動;對安全檢測要嚴格把關,即使是名牌企業,也不能成為食品安全監測盲區;對檢測出來有問題產品的生產、加工及銷售企業不但要加重處罰,還要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單,拒絕其進入市場。